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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】汝城法院: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释法到家门
作者:罗 圆、谭 娟  发布时间:2024-05-31 10:02:29 打印 字号: | |

5月28日,汝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乡村,对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。

巡回审判现场(图一)

巡回审判现场(图二)

考虑到该案具有一定典型意义,为提升以案释法、全民普法的效果,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,该院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村民家门口。

村民代表纷纷前来旁听庭审

庭审中,法官认真听取原、被告双方的陈述和意见,组织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、质证,开展法庭辩论,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。

纠纷争议的现场组织调解

此次巡回审判,汝城法院干警还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,在处理诉讼纠纷的同时,起到了“审理一案,教育一片”的作用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法院干警向旁听庭审的群众发放宣传手册

下一步,汝城县人民法院在传承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过程中,将乘势而上、顺势而为,积极拓展便民措施,提升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能力,推动基层社会治理,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。


 
来源:汝城县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谭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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